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5-85800603
通讯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100号
联系人:南京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或减轻的对策和措施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金陵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配套项目及含氢气体优化利用项目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内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拆除现有17500t/h第四循环水场并异地扩建设计规模为32000t/h的新第四循环水场,拆除并异地建设相同规模排泥水回收设施,同时增设一套250t/h的IV化学水处理设施;增设约40000Nm3/h的PSA单元,提纯处理I重整氢气、S-zorb稳顶气、蜡油加氢干气等含氢气体,可产生约17000Nm3/h的产品氢气。 | 废水:炼油结构调整配套项目的废水纳入后续使用的项目中核算。含氢气体优化利用项目的废水主要包括循环水排污水、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送炼油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废气:项目正常工况下无有组织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装置阀门、管线、泵等运行中因跑、冒、滴、漏逸散到大气中的废气,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可保证厂界非甲烷总烃达标。 噪声:噪声源主要来自压缩机、泵类和风机等,通过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设施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成分为泥、沙)、废树脂、废吸附剂;其中一般固废污泥(泥、沙)委托单位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树脂、废吸附剂暂存于厂内现有危废暂存库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